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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四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点击: 609

皖经信明电〔2020〕34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股交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安徽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是对接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孵化器。为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重点支持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省股交中心设立了专为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股权托管交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专精特新板”。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板”建设工作方案》(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7〕803)号,经研究,现就组织第四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历年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通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服务平台按时填报数据;最近一年(2019年度,下同)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行为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挂牌;优先支持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利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挂牌。
  三、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及挂牌企业名额分配
  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及挂牌企业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企业挂牌程序
  1. 拟挂牌企业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挂牌申请,并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严格按照挂牌条件,对拟挂牌企业提出的挂牌申请出具推荐意见。
  2. 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挂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辅导企业完成挂牌材料申报。
  3. 省股交中心受省经济和信息厅委托,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组织评审、挂牌。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市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拟挂牌企业与推荐商联系对接,做好本地区优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推荐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挂牌任务。
  2.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5月22日前,将本地区推荐的拟挂牌企业申请表原件统一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俞青,电话:0551-62871753。

  附件:1. “专精特新板”第三批企业挂牌推荐机构服务区域及拟挂牌企业名额分配表
     2. “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7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