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验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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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对2018年度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业已完成,现将通过验收的19家省重点实验室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通过验收的省重点实验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科技厅基地处,电话:0551-62651206;省科技厅监督处,电话:0551-6265178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9375。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基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