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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2年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 来源: 点击: 717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博士后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7〕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36号),拟于近期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按规定招收、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程序
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请、审核和评审。申请人员和相关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在“资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点击“博士后”进入“安徽省博士后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申请或审核。具体申请操作指南见“安徽省博士后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子页面右上方)。
博士后个人登录系统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个人博士后数据,若缺少本人博士后数据,可输入本人博士后编号进行关联数据。若个人中心显示的博士后数据有误,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51-63687880 0551-63730880)。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项目质量。对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科研活动,特别是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的科研活动,可优先申请资助经费。
(二)每个设站单位申请项目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2021年度已获资助的博士后,今年不再受理申请;2020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博士后,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
(三)个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7日。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涉密项目做好脱密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核后,还需将《推荐函》《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汇总一览表》等纸质材料邮寄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将电子扫描版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办理事项报送。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资助经费高效使用,真正发挥鼓励创新、促进人才成长等作用。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社厅902室 省人社厅专技处
联 系 人:甘友谊
联系电话:0551-62663176
附件:
1.2022年度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
2.2022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汇总一览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22日